回忆起英语(回忆起英语怎么写)

## 回忆里的英语课

英语于我,从来不是一门纯粹的语言。它是一扇窗,推开时吱呀作响,露出九十年代小城教室的一角。那时学英语,是从初中开始的。没有多媒体,没有外教,只有一位姓陈的女老师,用铁皮录音机播放着伦敦腔的磁带,与她那略带江淮口音的英语奇妙地交织在一起。

陈老师有个习惯,每教新单词,必讲一个与之相关的“无用”故事。教“umbrella”时,她说起狄更斯笔下伦敦的雨,那雨仿佛能透过音标淋湿我们的课本;教“nostalgia”时,她沉默片刻,说这个词里住着返乡的痛楚与甜蜜。我们半懂不懂,却把这些碎片像邮票一样贴在记忆的扉页。那时不懂,她是在用另一种语言,为我们这些小镇少年,悄悄推开一扇望向更广阔世界的窗。

我的英语记忆,总是与气味和声响相连。是旧课本的油墨味,混合着教室后排潮湿的灰尘气息;是清晨朗读时,窗外梧桐树上麻雀的啁啾,不合时宜地穿插在“This is a pen”的齐声合唱里。记得有个午后,我们学《麦琪的礼物》。陈老师让我们闭上眼睛,听她读那段著名的结尾。当读到“But in a last word to the wise of these days, let it be said that of all who give gifts, these two were the wisest”时,她的声音微微发颤。阳光斜射进来,光柱中尘埃飞舞,像极了欧·亨利笔下那对贫贱夫妻房间里,无声飘落的温情。那一刻,语法和词汇都隐去了,一种属于全人类的、笨拙而崇高的爱,穿过语言的屏障,径直撞进我们年轻的心。英语不再是试卷上的完形填空,它成了情感的载体,成了另一种形式的母语。

后来,我读到了纳博科夫。这位俄裔作家坚持用英语写作,他说这是“与我的俄语童年进行一场漫长而痛苦的私奔”。我忽然明白了陈老师那些“无用”故事的意义。当我们用异邦的语言诉说、倾听时,我们经历的,正是一场精神的私奔与返乡。英语让我从汉语的屋檐下走出,在另一片语言的天空下回望故乡的云,那云的形状,竟因此有了别样的轮廓。

如今,英语褪去了应试的焦灼,沉淀为记忆里的一抹底色。偶尔在异国的街头,听到某个熟悉的、老派而正确的发音,我会蓦然想起陈老师,想起那个尘埃飞舞的午后。原来,她教给我们的,从来不只是语言。她是在我们灵魂的底片上,提前曝光了一片更广阔世界的影像。那些关于雨伞、乡愁和礼物的故事,那些笨拙的模仿和真挚的感动,让英语这门“外语”,最终成了我们内在宇宙的一部分——一个可以随时返回的、存放着最初惊奇与温柔的故乡。

回忆里的英语课,是一把用旧了的钥匙。它或许已不再能打开某扇具体的门,但握着它,你就知道,自己曾如此认真地,想要理解这个世界。